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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梅州_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

tamoadmin 2024-07-02 人已围观

简介1.如果在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官网查不到,评估机构是否有问题2.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在哪里查3.预售许可证在哪里查4.买房网签备案怎么查询5.上海市房产管理局网站是多少?长沙二手房绿码怎么看?5月1日起,市民购买二手房,只有看到“绿码”,才是经过了“官方认证”的真实可靠的房源。记者29日从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发布《长沙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操作规程(试行)》,从5月1日

1.如果在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官网查不到,评估机构是否有问题

2.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在哪里查

3.预售许可证在哪里查

4.买房网签备案怎么查询

5.上海市房产管理局网站是多少?

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梅州_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

长沙二手房绿码怎么看?

5月1日起,市民购买二手房,只有看到“绿码”,才是经过了“官方认证”的真实可靠的房源。记者29日从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发布《长沙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操作规程(试行)》,从5月1日起,长沙存量房交易新增房源核验环节,核验通过才能挂牌交易和网签,每套房源将有专属房屋核验码和二维码,也就相当于给每套房源颁发一张“专属身份证”,做到“明码”售房,没有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的房源信息将不得发布。

这一举措将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前置,提升存量房源的信息透明度,实现阳光交易、公平交易,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可靠,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长沙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背景:堵上虚假房源等漏洞,实现二手房阳光交易

房源信息虚假、低价房源“钓鱼”、双方议定成交后发现房源被限制交易近年来,在二手房交易中,因为信息不对称,给交易双方带来一定交易风险,也存在一定的市场乱象。

今年初,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网信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在承接业务后,应当向网签备案平台申请房源核验,房源核验通过后获取房屋交易信息编码(二维码),才能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有了这个验证编码,中介机构就不能随意发布虚假房源,有效堵上了这一漏洞。

存量房房源核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被委托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等在发布存量房出售或出租信息前,通过长沙市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平台(以下简称“网签平台”)进行房源信息校验。

“核验内容既包括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等房屋基本信息,也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和人员信息等。”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自去年11月推行房屋交易“一网通办”以来,全市已有7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品牌,共计1676门店、10871名中介从业人员在网签平台实名登记,“不进行实名登记的经纪机构和中介人员,将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流程:通过网签平台自动核验并生成“绿码”

存量房房源核验究竟如何办理?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9日对记者进行了详细讲解。

“只要是已经网签备案的房屋,或国有土地上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都可以通过网签平台自动进行核验。”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如果想出售名下房屋,首先下载“长沙住房app”并实名注册,点击“我的房产”,选择要出售房屋并获取房源核验授权码。“这个由‘长沙住房app’自动生成、与房源权利人一一对应的编码,可以联通客户、网络信息平台和网签系统。整个房源核验的流程都可以通过房源核验授权码实现房源信息的识别和传递。”

根据发布房源信息渠道不同,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由权利人或被委托人通过各网络信息平台推送房源核验授权码、机构名称、房源采集人员姓名、房源发布人员姓名、挂牌价格等信息到网签平台,进行自动核验。通过被委托人经营场所发布房屋信息的,由权利人与被委托人通过网签平台签订委托协议,并将房源信息上传进行核验。

需特别提醒的是,委托经纪机构出售的,房源采集人和发布人须为同一经纪机构人员。记者看到,网络信息平台根据授权码在网签系统后台自动完成核验,并在平台生成核验二维码,通过核验的二维码呈绿色,附有房源编码、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还有中介机构、挂牌经纪人等相关信息。“如果核验不通过,系统将反馈不通过原因,不生成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工作人员说。

执行:没有经过核验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新增房源核验环节,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时长,用信息化手段杜绝市场乱象。”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上海、成都、杭州等城市已推广房源核验,效果都非常好。通过明确房源核验要求,并将其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立房地产行业良性发展机制,既可以避免之前的恶性竞争,解决市场乱象,又能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增加市民的满意度。

根据操作规程,房屋权利人和被委托人发布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应当保证其在网络信息平台、被委托人经营场所等各类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一致,并明确标示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经纪机构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没有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

推行房源核验后,之前已经发布的房源信息怎么办?据介绍,能自动核验房源的房屋信息发布从5月1日起执行,同时还设3个月过渡期,各房地产网络平台负责在今年7月31日前清理下架所有没有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的房源信息。

针对市民关心的信息安全问题,操作规程规定,网络信息平台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权利人提供的具体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对外披露权利人信息,或将权利人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若未按规定执行,或存在填写虚假产权人联系电话、所售房屋价格未如实填写,投诉处理回访不满意每月达2宗以上,不按规定展示二维码等违规操作情形的,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将采取撤销委托备案、约谈、书面警告、曝光、纳入诚信记录、暂停网签等监管措施督促整改。

长沙市怎么查询所购房产备案信息?是否已备案?

在我们购买完房产的时候,需要进行房产备案,只有经过备案的房产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避免被开发商或者中介二次销售,那么具体在长沙市怎么查询所购房产备案信息以及是否已备案呢?下面将详细介绍。

1.打开浏览器。

2.在浏览器上输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然后进行搜索并单击链接进入官网。

3.进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4.在官网中找到“业务查询”。

5.进入“商品房合同签订查询”系统。

6.填写相关信息,单击查询,然后下边显示房产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长沙房管局备案查询网?

登陆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地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流程:

1.选定房源。购房人通过网签备案平台选定符合房屋出售条件的房屋。

2.购房资格审核。购房人选定购买的房屋后,从业人员应在网签备案平台上协助购房人申请购房资格审核,平台自动生成审核结果。

3.贷款审核(可选)。购房需要贷款的,金融机构或公积金中心同意贷款后,将贷款和抵押的有关信息推送至交易中心。不需要办理贷款的,无需经过此环节。

4.网签备案。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按约定支付定金或房款(预购商品房的,应将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买存量房选择资金监管的,按资金监管要求办理)后,买卖双方、经纪机构即可在网签备案平台签署合同。

5.完税。已网签备案的合同,依法计税后,买卖双方按规定完税,税务部门将完税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

6.归档。买卖双方完税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通过网签备案平台上传房屋交易信息,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限购政策规定的,予以归档,在网签备案合同上加盖网签备案电子印章。

如果在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官网查不到,评估机构是否有问题

1、百度搜索“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点击进入网站。

2、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的首页找到“在线查询”,点击进入。

3、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即可。

扩展资料: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再提速: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天津市全方位提高“不动产登记一网通”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证。不动产登记部门积极推进线上业务拓展,将新建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期房抵押登记)纳入线上办理。

此外,在对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从今年3月起,企业办理转移登记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手续更加高效、便捷。

据了解,去年以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改革,不断扩展合作范围和业务种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去年8月首批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不见面审批、一趟不用跑”新模式,

今年,又分别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滨海农商银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津房担保、中银消费等11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把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在向银行端延伸的基础上,扩展延伸到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

截至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延伸服务网点已增至近300个。“在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扩点扩面的同时,我市还在武清区开展试点,全面梳理和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工作的流程和标准,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交易系统与纳税系统的实时共享、互联互通。”

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流程优化 系统秒批 天津不动产登记再

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在哪里查

不一定吧,有可能当地的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将信息录入或者信息共享。你可以查下当地其他评估公司是不是也查不到,如果是,应该就是还没信息录入或者信息共享。你要知道不可能一个地区所有的评估公司都存在问题的。

另外,你要先知道这个评估公司又有问题就看这个公司有没有:资质证书(证明它是否有执业资格)、营业执照(是否有工商登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是否符合执业规范)。一般来说这些证书都有,且没有过期,问题都不大。

另外你可以到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官网查你所说的评估机构。

点那个右下角的估价机构查询。

预售许可证在哪里查

可以通过现场查询或在线查询的方式,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获取相关信息。

一、查询途径

1.现场查询: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的办公地点,在窗口提交查询申请。查询时,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房屋相关证件(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信息。

2.在线查询:部分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政府机构已开通在线查询平台,公众可通过官方网站或指定渠道进行查询。在线查询通常要求输入房屋相关信息(如房产证号、房屋地址等)以及身份验证信息。

二、查询内容

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的内容通常包括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坐落、房屋面积、房屋结构、土地使用权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和权属关系。

三、注意事项

1.查询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避免提供虚假材料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查询。

2.查询结果仅作为参考,具体权属关系应以相关证件和官方记录为准。

3.在查询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不得进行非法操作或侵犯他人权益。

综上所述:

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是了解房屋基本情况和权属关系的重要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现场查询或在线查询的方式,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获取相关信息。在查询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八条规定: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十七条规定: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物权法》、《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买房网签备案怎么查询

品牌型号:联想小新Pro16 2022款

系统版本:Windows10

软件版本:百度浏览器8.7.5

屋预售许可证可通过百度网站进行查询,这里以通过长春市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查房屋预售许可证为例。具体操作如下:

通过百度网站查询

1、进入百度网站

进入百度网站输入:长春市房地产信息平台。

2、选择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

选择第二个: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点击进去。

3、进入便民查询

进入官网后选择第三个,便民查询,点击进去。

4、预售许可证查询

在左面的栏目里选择第二个:预售许可证查询。

5、输入信息

按页面提示,输入需要的信息,即可查询了。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上海市房产管理局网站是多少?

1、可以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远程查询。具体程序如下:

(1)登陆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直接在首页点击“网上签约查询”;

(2)点击后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编码,再输入签约时所确定的密码即可进行合同相关信息的查询。

2、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到房管局进行现场查询。

购房人在房管局交易办事窗口提供合同及身份证即可查询合同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在房管局备案(网签)。

买房网签备案的目的

网签和备案的作用主要在于发生法律效力,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网签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会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

2、交易过程全部信息化后,可以缩短买卖双方交易递件的时间。整个网签过程市民也都可以通过网上实时查询,得知二手房交易的办理进程。

3、网签之后,交易将会更加透明,以前那种经纪公司利用客户与业主之间信息不对称,吃差价的现象将彻底杜绝,交易双方权益将会更有保证。

4、网签之后更加有利于政府部门对二手房市场进行监控。政府将会掌握最真实的市场信息,这对上级主管职能部门监控市场,出台各项市场政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持。

5、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将会更加安全,以前如何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是买卖双方都关心的一件大事。现在出台的资金监管方案,将会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让双方都放心的平台,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

上海市房产管理局网站是:www.shjjw.gov.com。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电话: 021-23111111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承担本市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战略规划、建筑建材行业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工程建设推进及城市网格化管理等职责。

2015年10月,上海市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扩展资料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

组织协调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研究和重大政策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行业发展重大改革工作。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拟订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各类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综合协调与平衡各层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划;

协调和平衡市政基础设施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按照程序报批。

(三)配合研究编制市属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组织编制市级城市维护项目年度预算安排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市级城市维护项目的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县城市维护资金使用的指导;

参与研究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财政、价格政策;负责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统计管理、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

负责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和土地使用管理的衔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可行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

参与确定本市重大工程项目,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推进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和目标考核;综合协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

(五)负责建筑、建材市场和行业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

拟订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发布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定额和技术规范;

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

负责建设市场各类企业资质、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以及从业单位与人员市场行为的诚信管理;

负责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建设市场的稽查工作;

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建设市场业务管理工作。

(六)制定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组织新型建筑材料的认定和推广应用;

拟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行动规划,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推进住宅产业化和建筑工业化工作。

(七)承担本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参建主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实施勘察设计技术标准,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负责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现场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较大及以上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八)统筹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平衡相关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工作制度和计划,组织拟订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标准定额、技术规范,指导督促市有关部门以及区县政府落实城市管理各项任务和各类标准定额;

负责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推进协调工作,承担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绿化林业、景观市容、环境卫生以及供排水等公用事业工作;

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以及区县政府共同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建设工程抗震管理;负责燃气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

组织编制燃气专项规划并推进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地下空间使用管理;

综合协调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参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平衡协调,负责地下管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负责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行政管理;

参与市政工程、综合管线突发事故处理;

组织协调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综合治理工作。

(十)指导推进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组织编制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协调指导督促区县和镇乡开展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

(十一)参与本市城镇体系规划编制;

指导区县研究编制郊区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及村镇建设计划;

组织拟订村镇建设相关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协同市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相关政策;

指导推进郊区城镇化和村庄市政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建设;

协调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

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相关管理工作;

协调指导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参与拟订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重大政策及相关规划;

组织拟订保障房配套建设综合性政策,协调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建设工作;

负责“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工作。

(十三)推进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科技进步;

指导监督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协调推进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

协调指导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制订发布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行业发展报告。

(十四)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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