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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3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表_2023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表

tamoadmin 2024-09-16 人已围观

简介1.2023年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2.2023云南玉溪市事业单位招聘3.2023年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2023年事业编公告及职位表2023上海事业单位考试招聘3438人公告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人力保障局发布,所以考生想要查看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直接在百度上搜索上海人力保障局,找到公告即可查看职位表。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不一样,上海事业单

1.2023年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

2.2023云南玉溪市事业单位招聘

3.2023年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4.2023年事业编公告及职位表

上海2023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表_2023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表

2023上海事业单位考试招聘3438人公告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人力保障局发布,所以考生想要查看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直接在百度上搜索上海人力保障局,找到公告即可查看职位表。

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不一样,上海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的附件就有职位表,但上海公务员考试不同,职位表和公告是分两个公告发布的,上海公务员职位表叫做招聘简章。

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1《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考上海市的事业单位比考上海的公务员简单,不仅是试卷简单,报考要求也相对简单。上海公务员要求一年有效期的居住在并且要求积分在120以上,而上海事业单位只需要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这些硬件条件事业单位都要比公务员的要求底。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2023上海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怎么看的全部内容。

2023年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1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根据《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若无基层工作经历,需在聘用后5年内由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12:00。

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

网上缴费: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教育类2023年4月8日;综合类、卫生类2023年4月9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必须一致。

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3.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2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

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邮箱(lskszx@163,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五)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账户。

(六)准考证打印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件(包括二代居民、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一代、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科目和范围。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

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查分结果将于考生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4月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1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33—2442342),以便审查。

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3)、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有效居民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4),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5.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划定,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类面试由乐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教育类和卫生类面试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人力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

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公布

1.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2.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设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如某类别所有岗位均未形成竞争,则按照其他类别中较低类别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80%划定该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

可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

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3-2494312)。

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乐山市教育局:0833-2435462;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33-2495062;

中国***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监察委员会:0833-2446627;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33-2150332;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833—2133781;

乐山市民政局:0833-2133012;

乐山市财政局:0833-2402312/0833-24430;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0833-2429252;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0833-2300751/0833-2125803;

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0833—2555838。

(二)网上报名技术

(三)政策

(四)特别提示

1.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

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如考生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4.请考生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5.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1)请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

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6.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考试大纲

3.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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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玉溪市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将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如下。

一、招才引智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才引智对象

符合本次招才引智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才引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3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才引智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才引智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170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才引智方式

本次招才引智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 (含5:1)时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招才引智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8:00—3月20日18:00

本次招才引智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相关部门(单位)或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从报名第二日开始至报名截止之日,每日上午9:00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16日8:00—3月21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才引智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

成绩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8)2023年、2022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9)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10)报考岗位要求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并明确入党时间;

(11)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对象

(1)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的岗位。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

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招才引智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

交口县、中阳县、方山县、临县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市直单位及其他县(市、区)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服务期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同时,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

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

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1.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

2.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

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s://.87dh/xl/

2023年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云南玉溪市事业单位招聘是2023年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9人,其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9人,定向招聘退役士兵9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8人,定向招聘残疾人2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岗位表》。

招聘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表》要求具体条件且无不能、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仅下列参加云南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单项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期(含未发生身份变化的续聘期)于2021年3月至2023年报名当月之间届满,且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

(三)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退役士兵、残疾人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请报考者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及《玉溪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2023年事业编公告及职位表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27家,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6名。

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6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或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3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tzrsks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4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5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5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 — 3月6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详见《岗位表》。

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

报考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

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及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凡弄虚作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

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

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须及时审核。

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6:00。

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未同意或市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00-12∶00。

(7)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

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tzrsks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1051、86896181)联系。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省统一命题。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类别见《岗位表》中“公共科目笔试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 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参照省标准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泰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专业科目加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专业科目加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的6倍确定专业科目加试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6倍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

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成绩在面试前由指定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计算合成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报考人员保持****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

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有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0年3月4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18年3月4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0年3月4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0年3月4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3年度及2022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

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

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

0523-86886623泰州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

监督电话:0523—86606810 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泰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 rsj.taizhou.gov.cn

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tzrsks

附件:01-泰州市2023年市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02-泰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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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年事业编公告及职位表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事业编联考公告发布时间预计是4月份和7-8月份,事业单位联考一年有2次,上半年在4月初发布事业编招聘公告,一周后报名,一个月之后进行事业编笔试;下半年事业单位联考公告发布时间在7-8月份,9-10月份组织笔试,每年时间总体不变,具体以到时官方发布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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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

2023事业编职位表一般随着招聘公告发出,在公告末位附件可以查看岗位情况和岗位具体要求,一般对学历、专业、基层工作经历等各方面有要求。

事业编职位有5类,分别是综合管理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岗位、中小学教师类岗位、医疗卫生岗位。

1、综合管理岗主要进行规划、决策、协调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2、社会科学专技类岗位主要是研究人员岗位,包括艺术、经济、法律等;

3、自然科学专技类岗位需要的是一般性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涉及农技、统计、船舶等;

4、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自然就是不同阶段的教师了;

5、医疗卫生岗位招录的是医生和护理人员。

2023年事业编公告及职位表